铜人社议复字〔2018〕4号 签发人:冉敏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蒋新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级统一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从政策层面上看:2014年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条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明确规定“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级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各区(县)和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的审核工作。”事业单位是按照分级进行管理,用人自主权主要在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由市级统一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与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不相符。 二、从事业单位特征方面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具有其特殊性,要求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加上涉及行业多,专业性要求强,测试要求“用什么考什么”。用人单位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需求计划、设置招聘条件,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程序复杂,环节紧密,相同的单位及职位,各地提出的专业需求条件就不一样。由市级统一组织开展难以落实为“用”而考,体现干什么考什么。 三、从组织实施上来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于动态性工作,各事业单位用人自主,单位根据用人需要,随时研究,随时开展招聘。同时事业单位个数多,招聘人数多,参考人员数量大,当前市级考试资源(考场、交通住宿等)远远不能满足招聘考试的需要,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安全风险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是规范招聘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文件,印制了铜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材料汇编,出台了《人事考试法律法规汇编》,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审核招聘方案,严防“因人设岗”“萝卜招聘”或出现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招聘工作安全性,从2015年开始,就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网络报名,在省人社厅给市、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供4次网上报名基础上,市人社局现在每年也为各区(县)提供3次网络报名支持,通过网络报名,提高了招聘工作的信息化,增强了招聘信息准确性和安全。各区(县)各招聘单位可根据省、市提供的报名考试计划时间,结合实际,进行选择,进一步促进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目前,我市玉屏、思南、印江和德江四县已启动网络报名。三是探索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科学性。从2016年起,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别、岗位特点,遵循用人单位的意见,在笔试环节,实行分类命题统一考试,玉屏县2017年参加分类考试,思南、印江和德江三县今年已启动网络报名;在面试环节,分别采取了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和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对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化了笔试环节,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评审(考核)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简便、快捷、有效。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胡前锋;联系电话:5223770)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屏县人大常委会。 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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